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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外借制度

来源:图书馆 发布时间:2024-12-09 09:26 浏览量:

1.图书馆阅览室实行全开架借阅,读者凭本人校园智能卡或者刷脸,可进阅览室选取图书并至自助借还机办理借还,读者在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书刊带出阅览室者,按窃书处理。

2.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查看所借图书有无勾划、圈点、涂抹、折页、撕割、缺页、散页等情况。若发现上述情况应向工作人员声明,并在相应位置加盖验讫章以示区别,否则在归还图书时,将由借书人承担损坏责任。缺页或者损坏严重的图书原则上不外借。

3.字典、词典、辞海、年鉴、手册、百科全书等工具书及样本书、现刊、过刊只供在阅览室查阅或复印,一律不外借。如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时,须经馆长批准。

4.为提高图书利用率,加速图书流通,实行限量、限期借阅,具体规定如下:

(1)凭本人借阅卡,每张卡教师借书限30册,期限180天;学生借书限5册,期限30天;1册书只能续借1次,续借期为30天;借阅1天即24小时方可归还。

(2)借出图书可到借阅处办理续借,逾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,按每册每天0.1元收取图书超期费用。

(3)如果归还日期在法定节假日期间,可顺延至收假后第一天归还;如果归还期限在寒、暑假期间,应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,未按时归还者,按每册每天0.1元收取图书超期费用。

5.教工读者的图书超期费用累计达到20元以上、学生读者的图书超期费用累计达到15元以上,借还书系统将自动暂停该读者的借书资格。待归还图书并交纳超期费用后,方可自动恢复借书资格。

6.续借

(1)借出图书在到期前5日内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。

(2)读者可持一卡通和所借图书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,也可通过“西交院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”—我的图书馆—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续借。(账号:本人身份证号,密码:身份证后六位)

(3)每册书只可续借1次。

(4)续借周期为30天,从续借之日起计算。续借到期后请及时归还图书,以免造成超期。

(5)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或被催还的图书不能续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