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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制度

来源:图书馆 发布时间:2021-06-05 16:19 浏览量: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图书馆固定岗位勤工助学管理,保障读者服务有序开展,明确勤工助学学生(以下简称 “助学学生”)与管理方的职责,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图书馆固定岗位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,以及负责勤工助学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。

第三条 勤工助学工作坚持 “规范管理、服务优先、权责明确” 的原则,既要为助学学生提供实践平台,也要保障图书馆各项服务正常运行。

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

第四条 人员配置:图书馆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名额按图书馆服务需求规划设置,统一纳入图书馆整体服务管理体系。

第五条 岗位分配:

1.日常岗位:周一至周五期间,助学学生按图书馆规划分配至各相关部室,协助完成部室日常工作;

2.周末值班岗位:周六、周日实行固定排班制,每日按排班计划安排相应数量助学学生,在指定阅览室值守,配合值班老师开展服务工作;

3.时段限制:18:30-21:30 的晚间值班工作由图书馆老师及图管会学生负责,固定岗位助学学生不参与该时段工作。

第三章 工作时间管理

第六条 工作时段要求:

1.周一至周五:助学学生需结合自身课程表,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段(8:30-17:30)内自主安排工作时间,确保完成岗位任务;

2.周六至周日:值班时间为 8:30-21:30,助学学生需严格按排班表准时到岗,不得擅自离岗或缩短工作时长。

第七条 总时长要求:助学学生每月工作总时长需满足图书馆整体服务需求,每位学生需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工作时间,确保个人工作时长及整体总时长均达标。

第四章 岗位职责

第八条 通用职责:

1.协助维护阅览区秩序,引导读者遵守图书馆规则,营造良好阅读环境;

2.协助完成阅览区卫生清洁工作,包括桌面擦拭、地面清扫、书架整理等,保持区域整洁;

3.负责图书借还、上架、巡架等工作,确保图书摆放整齐、归位准确,方便读者查找;

4.接待读者咨询,耐心解答关于图书借阅、馆藏查询、图书馆规则等方面的问题;

5.协助所在部室或值班老师开展业务工作,完成老师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。

第九条 专项职责:综合阅览室图书仅限室内阅览,不得外借。在该阅览室值守的助学学生,需重点关注读者行为,及时提醒并制止将图书带离阅览室的行为,防范图书流失。

第五章 考勤与请假管理

第十条 考勤记录:助学学生的考勤由所在部室(周一至周五)或值班地点(周六、周日)的负责老师专人记录,月底统一汇总至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老师处,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第十一条 请假与调班:

1.助学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到岗的,需提前向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老师提交申请,说明原因;

2.请假学生需自行联系其他固定岗位助学学生协商调班,确保岗位无空缺,调班事宜需同步报备管理老师;

3.未提前申请、未完成调班或无故缺勤的,按相关规定处理,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。

第六章 管理职责

第十二条 勤工助学工作实行双重负责管理制度:

1.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老师负责统筹协调,包括人员排班调整、总时长统计、问题处理等工作;

2.助学学生所在部室老师或值班老师负责日常管理、工作指导、技能培训及考勤记录等工作;

3.双方协同配合,保障勤工助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。

第七章 附则

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,以本制度为准。